2021年平邑縣公開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告
為適應新時代城市社區(qū)治理需要,提升城市社區(qū)服務能力,根據《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的實施意見》(魯發(fā)〔2018〕30號)、《山東省社區(qū)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魯民發(fā)〔2018〕108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政治素質好,熱愛社區(qū)工作,具備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管理、協(xié)調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等電子辦公設備;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具有平邑縣戶籍或平邑縣生源;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六)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七)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須在2021年11月29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曾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或政務處分仍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職責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計劃招聘80名。其中: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崗位A,40名,限男性報考;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崗位B,40名,限女性報考。
(二)工作地點:平邑縣平邑街道所屬城市社區(qū)。
(三)崗位職責:辦理社區(qū)居民的公共事務,下沉網格參與治理,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協(xié)調駐社區(qū)單位開展區(qū)域性共建活動,組織開展社區(qū)協(xié)商工作,協(xié)助做好與社區(qū)居民利益有關的社會治安、社區(qū)矯正、公共衛(wèi)生、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扶貧濟困等工作。服從接受平邑街道、所在社區(qū)黨組織和居委會的領導、管理和監(jiān)督。
三、方法步驟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1日16:00,逾期不報名者,一律不再受理。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報名系統(tǒng)操作說明(附件1),注冊并登陸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微信公眾號或網站平臺(www.pyxrsj.cn)報名,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須在報名時上傳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二)網上初審及交費
1、網上初審:2021年11月29日10:00-12月1日17:00,對報名人員逐一進行網上資格審查,重點審查年齡、學歷以及是否存在有影響報名情形的事項等情況。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范圍和條件的,隨時取消資格。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查處。
2、報名交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11月29日10:00-12月2日12: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由本人于2021年11月30日8:30-12月1日12:00期間 ,攜帶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戶籍證明及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平邑縣勞務合作總公司(平邑縣溫涼河路與宗圣路交匯處南150米路西,平邑縣人力資源市場內)辦理減免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鄉(xiāng)家庭應聘人員,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縣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等。超過審查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三)筆試
1、筆試時間:12月4日上午9:00—11:00。
2、準考證打印時間:報名資格審查初審通過人員登錄報名網站繳費成功后,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2月2日-12月4日。筆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社會工作知識、寫作等,總分100分。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為保證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招聘人數(shù)和筆試情況確定。
(四)資格審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進入面試程序。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在平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人員需要進行面試資格審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1年平邑縣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三份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不在平邑的需提供生源地證明;
5、筆試準考證;
6、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8、在職人員應聘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截止日期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現(xiàn)場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全場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偝煽儾捎冒俜种朴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平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平邑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一并納入體檢、考察對象。
2、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考察工作由平邑縣勞務合作總公司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對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和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經認定影響聘用的,取消該人選資格。
2、聘用。公示無異議的,由平邑縣勞務合作總公司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統(tǒng)一派遣至相應工作崗位。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內,對違反管理規(guī)定、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人員,經聘用單位研究可解除勞動關系。
四、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員日常管理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平邑縣平邑街道辦事處負責。
2、聘用人員薪酬標準根據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完善社區(qū)工作者薪酬體系的指導意見(試行)》(魯民〔2018〕109號)文件精神和中共平邑縣委組織部、平邑縣民政局、平邑縣財政局、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平邑縣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平民發(fā)〔2019〕33號)、《關于建立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薪酬體系的意見》(平民字〔2020〕42號)等文件要求,參照事業(yè)單位新入編人員薪酬待遇標準的0.8倍確定。試用期期間按轉正后薪酬標準的70%發(fā)放,試用期滿按新入職事業(yè)編人員薪酬工資標準的80%發(fā)放。并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正常增長機制。
3、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參加企業(yè)職工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由平邑縣勞務合作總公司提供勞動人事檔案管理、工資發(fā)放、社保費繳納等服務。
五、其他
1、本次考試工作,對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資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lián)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在招聘組織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5、未盡事宜,由中共平邑縣委組織部、平邑縣民政局、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組織部 0539-4211086
民政局 0539-2652785
人社局 0539-2060727 15725963631
中共平邑縣委組織部
平邑縣民政局
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