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根據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2018年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應聘所有崗位人員須在寧陽縣域內服務滿5年,其中應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人員須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服務滿3年。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細情況見附件1)。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地在泰安(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除外),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應聘的;2017年度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縣市區(qū)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市、縣(市、區(qū))民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xù)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含義務兵和士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優(yōu)惠政策。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 9:00-1月29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1月26日 11:00-1月30日16:00
報名網址:http://www.ny.gov.cn(寧陽縣人民政府網)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招聘主管機關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修改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修改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填寫信息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如果招聘主管機關在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的,視為初審通過。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登錄該網站打印《2018年泰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函﹝2016﹞2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后,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有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到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寧陽縣長壽路265號,砂管局院內一樓)辦理減免手續(xù)。殘疾人報考應聘人員,確因特殊原因不能現場提供減免考務費相關證件資料的,可在網上報名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后,1月28日上午11:30前聯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5620056),通過其他形式提供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審核。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一旦繳費成功,概不退費。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發(fā)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按簡章要求向招聘主管機關提交《2018年泰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主管機關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wèi)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yè)基礎知識部分按醫(yī)療、藥學、檢驗、中醫(y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綜合類
下午 14:00—16:30 衛(wèi)生類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比例(相同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相應招聘計劃;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在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加試確定人選。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醫(yī)院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驗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其他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寧陽縣事業(yè)單位教育類公開招聘另行組織。
咨詢電話:0538—5620056
附:1、2018年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匯總表
2、2018年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21日
更多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推薦訪問國家事業(yè)單位網山東頁面(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