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三者缺一不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從報到開始到面試結束全程封閉,不得擅自離開考點,違者以棄權對待,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面試紀律,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有關規(guī)定和紀律影響面試。
三、面試人員在候考過程中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攜帶、使用各種通訊工具,并將隨身物品放置在指定地點。面試人員在面試時不得攜帶任何違規(guī)物品和資料進入面試考場。
四、面試人員在開考前30分鐘進入候考室抽簽,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抽簽開始時仍未到達候考室的,剩余簽號為該面試人員順序號,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面試人員在候考室候考時必須保持安靜,不得互相交談和大聲喧嘩,經工作人員反復勸阻無效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員(候考室工作人員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號、工作單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職業(yè)特征的服裝、飾品,違者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七、面試人員面試結束后要立即離場,由工作人員引領到休息室等候,待半天的面試全部結束統(tǒng)一宣布成績后離開考點。等候期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隨意離開休息室。
市公務員招考辦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