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治堵,究竟是否寫入“限車先限公務車”的條款?是除特種車外,其他公務車全撤銷的“一刀切休克療法”?還是每周限行1天,一步步來?《信息時報》分別采訪了廣東省屬、廣州市屬單位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員。這些受訪者都認為至少其所在單位的公務車不算多,如果再減少將嚴重影響工作。
公務車多不多,只是相對的概念。跟交警隊比,許多單位的車確實顯得少,但人家交警是騎車、駕車上路工作的,許多專門負責窗口辦事、辦證和接電話的公務員,還有他們天天耗在會議室里開會寫文件的領導們,配車做什么?
市人大代表盧啟明說廣州160多萬車輛中,公務車數(shù)量不到20萬輛,即使全部限行,對緩解廣州交通壓力也是杯水車薪。這個說法值得商榷,公務車之外,還有以私家車形式通勤、獲得車補油補保障、公務員駕乘的“準公務車”,以及掛其他省、市牌照卻在廣州承擔公務車職能的車輛,總數(shù)字就還得往上加,再算算公務員數(shù)量在廣州戶籍、實際居住人口中的比率,還不能說明問題了嗎?
減少公務車,會不會影響公務員的工作?減車、限車,可能會有影響,但未必是對公務員工作的影響,而是破壞了許多人長期養(yǎng)成的坐公車待遇的習慣。上下班的通勤車、接送專車沒了,不能以公交地鐵替代嗎?都是勞動者,別人坐得公交地鐵,公務員為什么坐不得?若是嫌公交地鐵擠,這倒很可能是我等平頭百姓“之?!边@意味著更具有信息反映渠道的公務員將帶頭促成運力提升、服務質量改善。
至于公務員因公事外出,例如下鄉(xiāng)、調研、開會、單位搞活動等,也完全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城際交通嘛。平峰期的交通不堵,公交車上的座位空了大把,會影響誰的工作?如果外出公務員攜帶有較重要的文書材料,那就打的吧;就算公務員天天、回回外出辦事都打的,費用也一定比養(yǎng)一臺車和一個司機劃算得多。
我絕對相信在多數(shù)單位,基層公務員很難有公車私用的機會,就連因公事外出,還得領導批條。然而,這不也說明了公車使用的許可權,操控在各單位領導手里,仍無法排除私用的可能性。私用的“特權”,從全體公務員,范圍縮小到有一定級別和職務的公務員,同樣有悖社會公平。
公車泛濫加劇交通擁堵,還表現(xiàn)在公車需要停車位,而許多公職機關將單位周邊大片區(qū)域圈起來,成了自家的大院,專門拿來停放公務車,和公務員私家車的免費停放。這無形中擠占了廣州主城區(qū)非常稀缺和寶貴的停車位資源,毫無疑問,這是不公平的。因此,廣州交通治理方案中,不僅要應民眾呼聲寫入對公務車限行的規(guī)定,也應將市屬、區(qū)屬各家單位的停車場貢獻出來,緩解停車難,減少因找不到停車位、反復繞行的車輛而加重的交通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