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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東公務員考試行測指導:邏輯判斷之定義判斷
http://wbuztre.cn       2014-12-15      來源: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定義判斷這類題目是判斷推理中的四大題型之一,在歷年的國考及省考中是必考的一種題型,一般是10道題。雖然題目不難,但是正確率不是很高,主要是因為題目越來越長了。所以我們?yōu)榇蠹医榻B一種主特征法來解題,下面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結合例題進行詳細講解。

  【例1】“翻異別勘”是宋代為防止冤假錯案而規(guī)定的復審制度,是指犯人如果在錄問或行刑時提出申訴,案件必須重新審理。宋代的“翻異別勘”分為原審機關的“移司別勘”和“差官別推”兩種形式?!耙扑緞e勘”是指由原審機關將案子交給另一個同級的司法機關復審。“差官別推”是指原審機關將案子申報到上級機關,由上級機關負責差派與原審機關不相干的另外一個機關的官員重新審理。這種情況下,往往或者是差派上級機關的官員前往原審機關主審,或者將案子移往上級機關復審。

  根據(jù)上述定義,下列不屬于“翻異別勘”的是:

  A.犯人對州縣審理的案件提出申訴,可以將案件移交至州縣的上級--路的長官進行重審

  B.宋代中央司法機關刑部分左、右兩廳,對其中一廳審理的案件,若犯人提出申訴,則由另一廳重審

  C.犯人對州縣審理的案件提出申訴,州縣的上級--路的長官可以親至州縣對案件進行重審

  D.宋代地方司法機關從上至下分為路、州、縣三級,對由縣上訴至州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若犯人提出申訴,則由州發(fā)回縣重審

  【答案】D。解析:這個定義較長,比較適合用主特征的方法。翻異別勘的定義的主要特征為:由原審機關將案子移交給另一個同級的司法機關復審或者是申報到上級機關復審。D項縣上訴至州后,犯人提出申訴又發(fā)回縣重審,是發(fā)回下一級機關,不符合定義。故答案選D。

  【例2】偶然防衛(wèi)是指在客觀上被害人正在或即將對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進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觀上沒有認識到這一點,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對被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觀上起到了人身防衛(wèi)的效果。

  根據(jù)上述定義,下列行為不屬于偶然防衛(wèi)的一項是:

  A.甲正準備槍殺乙時,丙在后面對甲先開了一槍,將其打死。而丙在開槍時并不知道甲正準備殺乙,純粹是出于報復泄憤的目的殺甲,結果保護了乙的生命

  B.甲與乙積怨很深,某日發(fā)生沖突后,甲回家拿了手槍打算去殺乙,兩人在路上正好碰上,甲先開槍殺死了乙,但開槍時不知乙的右手已抓住口袋中的手槍正準備對其射擊

  C.甲身穿警服帶著電警棍,冒充警察去“抓賭”,甲抓住乙搜身時,乙將甲打傷后逃離,甲未能得手

  D.甲與乙醉酒后發(fā)生激烈沖突,兩人相互廝打至馬路上,正當甲要撿起路邊磚頭擊打乙時,圍觀人群中有人喊“警察來啦”,甲受驚嚇不慎跌落路邊河溝溺水身亡,乙安全無事

  【答案】D。解析:偶然防衛(wèi)的定義的主要特征是“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對被害人使用了武力”,D項中乙并沒有對甲使用武力,甲是自己溺水身亡,因此不屬于偶然防衛(wèi)。A、B、C三項都符合定義。

  大部分的定義判斷題并不難,在掌握一定的方法與技巧后,只要多加練習,就可以取得一個不錯的成績。

      行測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2015年公務員考試技巧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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