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機關審議通過: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14年11月1日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fā)了這一決定。
決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F行憲法是對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繼承和發(fā)展。
決定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睕Q定指出,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作出這一決定。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經歷廣泛而深刻的變革,我國分別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對現行憲法作過四次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故事】
2014年12月4日,必將是一個值得永遠銘記的日子。在這一天,我國將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
對憲法重要性的認識從未像今天這樣高——正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所指出的,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
現行憲法是在怎樣的歷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憲法應當遵循什么原則?為什么說憲法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們通過幾位親歷者、專家學者的憶述和思考,一起來了解憲法、學習憲法、信仰憲法。
從五四憲法到八二憲法
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干了大半輩子的立法工作,參與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數以百計,然而,讓他印象最為深刻的還是1982年憲法的制定。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先后制定了4部憲法,即: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1982年憲法。4部憲法,見證了新中國的歷史變遷,無不留下時代的烙印。
“現行憲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形式上看,這部憲法是對1978年憲法的修改,實則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憲法為基礎的,而是以1954年憲法為基礎,在黨中央的領導下,經過全民討論,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見結合起來、統(tǒng)一起來,重新制定的新憲法?!睏罹坝罨貞浾f。
為什么要以1954年憲法為基礎?“實踐證明,1954年憲法是一部好憲法?!睏罹坝钪赋?,1975年憲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歷史時期制定的,它以錯誤理論指導下的錯誤實踐為依據,受那段特殊歷史時期“左”的錯誤影響,存在嚴重問題,可以說是1954年憲法的倒退。1978年憲法雖然恢復了1954年憲法一些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規(guī)定,但當時黨還來不及領導全黨全國人民對“文革”錯誤進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擺脫“文革”的影響,是存在嚴重缺陷的。
“因此,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1980年9月舉行的五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接受中共中央建議,決定全面修改1978年憲法,是完全必要的?!睏罹坝钫f。
1980年9月15日,憲法修改委員會舉行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憲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國各族人民討論,全民討論至8月31日結束。
“全民討論憲法草案達4個月,討論規(guī)模之大、參加人數之多、范圍之廣、影響之大,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歷史上是空前的。”楊景宇對這段歷史記憶猶新。
楊景宇回憶說,在整個修改過程中,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先后專門討論過八次,憲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經黨中央原則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經過充分發(fā)揚民主,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見結合起來,使憲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幾經修改的憲法修改草案提請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全體會議采取無記名方式表決,參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結果,贊成的3037票,棄權的3票。憲法修改從啟動到出臺,歷時兩年三個月。
“新憲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礎上高度集中的產物,又是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fā)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tǒng)一的體現?!睏罹坝钫f,這樣制定出來的新憲法,理所當然地受到了國內外的高度評價。全國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學地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發(fā)展的歷史經驗,反映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國情,是一部有中國特色的、適應新的歷史時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能夠長期穩(wěn)定的憲法。
以修正案形式與時俱進修改憲法
現年83歲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憲法學研究會顧問廉希圣是1982年憲法起草的參與者之一,此后還多次參與憲法修改工作,是歷史的親歷者和見證者。
“憲法應當是穩(wěn)定的,但同時又必須根據現實需要適時進行修改。”廉希圣說。
32年來,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客觀要求,1988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993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2004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先后4次對憲法部分內容作了修改。
廉希圣回憶說,1987年黨的十三大后,黨中央領導同志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研究對現行憲法作第一次修改時,就確定了兩條原則:一是,改革要遵守法律,法律要為改革服務;二是,修改憲法,只限于不修改就會妨礙改革的條款,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問題采取憲法解釋的辦法去解決。
“這樣做,有利于憲法的穩(wěn)定,有利于國家的穩(wěn)定。至于修改憲法的方式,經過慎重研究,確定采取修正案的方式,這是借鑒美國修改憲法的方式。美國憲法制定于1787年,200多年來憲法原文一直未動,采取修正案的方式修改18次,共27條,它比法國、蘇聯(lián)和我國過去采取的修改憲法的辦法要好。八二憲法歷次修改,都是遵循了同樣的原則,采用的都是修正案的方式。”廉希圣說。
4個憲法修正案,共31條,主要內容包括確立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明確我國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肯定改革開放的基本方針、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確定了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確定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等等。
“對憲法所作的這些重要修改,都是關系國家發(fā)展和長治久安的重大問題,既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fā)展,又反映了全黨全國人民對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這個根本問題認識的深化,從而使憲法更加完善,更加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fā)展要求,成為體現時代特征、符合國情、與時俱進的憲法,并沒有因此而影響憲法的穩(wěn)定,也沒有因此而損害憲法的權威和尊嚴。”廉希圣指出。
不過,廉希圣也指出,1982年憲法畢竟是在計劃經濟形勢下制定的,后來經過修正案,加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關內容,但是,經過修正憲法就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和改革發(fā)展嗎?還有哪些規(guī)定與實行市場經濟、改革發(fā)展不夠協(xié)調?這些都還需要認真研究,不斷完善。
憲法與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連
“1982年現行憲法通過之時,我正在吉林大學法律系念本科二年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韓大元回憶說。32年后,他依然清晰地記得當時的情景:“學校宣傳欄幾乎貼滿了宣傳憲法的文本和圖片。課堂上,老師一條一條地給我們講解憲法文本,點燃了我們學習的激情?!?/p>
韓大元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保障人民的根本權益,應當充分發(fā)揮憲法作用,讓憲法走進公民的日常生活。2009年,他主持的課題組曾經對1300多名領導干部憲法意識做過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發(fā)現,大部分人認為憲法的主要作用就是規(guī)定國家基本制度,而認為憲法的核心是限制國家權力、保障人權的,加在一起才三分之一。
一些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缺乏憲法意識,導致了種種亂象:有的拆遷案件中,公權力與私權利發(fā)生沖突;還有一些地方,用土政策對抗國家法律。
“憲法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承載著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會的價值共識。憲法來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韓大元說。他認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設立國家憲法日,這本身就是提高公民憲法意識尤其是領導干部憲法意識的一個具體舉措。應當在全社會進一步開展憲法宣傳和教育,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切實保障憲法的全面實施。
27年的憲法學教學與研究生涯中,韓大元經常有機會去國外進行學術交流。每當看到一些國家的憲法紀念館,整理留存憲法發(fā)展過程中的文獻和資料,他都心生羨慕,因而在各種場合呼吁建立我國的憲法紀念館。他還倡議在公共場所放置憲法文本,免費發(fā)放給公民,公民特別是公務員要攜帶憲法文本,培育憲法文化,自覺維護憲法的尊嚴。
韓大元表示,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展望未來,應通過憲法的實施,落實“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
他認為:“憲法的實施不只是一套技術,更是一種價值和理念。通過憲法的實施,要構建一種公共生活,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憲法的實際意義,能夠在憲法的陽光下獲得尊嚴的、體面的生活?!?/p>
讓憲法成為每一個人的信仰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林來梵從年輕時代就開始學習憲法、信仰憲法。
20世紀80年代末,林來梵東渡日本學習憲法,一去就是8年。
“我本科在福建師范大學學的是政治教育專業(yè)。政治學與憲法學關系密切,所以逐漸就對憲法學產生了興趣。20世紀80年代有一個氛圍,學術界、思想界都在討論中國該向何處去。選擇憲法這個專業(yè),完全出自自己的興趣,也可以說是讀書人的情懷。”林來梵說。
留學日本期間,曾有老師提出,希望林來梵改學民商法學。他半開玩笑地回答:“民商法是齊家的學問,而憲法是治國平天下的學問,還是更喜歡后者。”
林來梵回憶:“那時候一邊學習,一邊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憲法不只是治國平天下的學問,還是普通老百姓手中的法寶。只要制度齊備,靈活運用,憲法就能成為每個公民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武器?!?/p>
作為戰(zhàn)敗國家,日本的和平憲法是當年盟軍主導制定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日本人接受了這部憲法的理念,平時可以看到街頭巷尾,很多普通的日本人都在談論憲法上的問題,這給林來梵留下了深刻印象。“原來憲法是這么生動活潑、平易近人,與每個人的關系如此密切?!彼f。
1954年,新中國制定了第一部憲法,成為法治建設史上一個里程碑。但隨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憲法和法律被束之高閣,導致了慘痛的教訓。改革開放以后,民主法治建設逐步回到正軌。
“憲法一方面制約公權力,一方面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所以列寧有一句名言,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绷謥龛笾赋觯斍皯椃▽嵤┻€存在一些問題,是建設法治中國過程中必須解決的。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林來梵認為,加強憲法監(jiān)督,追究和糾正違憲行為,是推進憲法實施的重要內容。
“是不是設立一個專門機構,來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目前社會各界的共識還不夠。但是加強憲法監(jiān)督有多重路徑,還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通過強化憲法解釋來推進憲法實施,這也是四中全會的明確要求?!绷謥龛笳f。
他還表示,已有的一些制度也需要激活。比如立法法第90條明確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等機關認為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等與憲法條文相抵觸時,可以書面提出審查要求。根據這一規(guī)定,地方法院在受理具體案件時,遇到合憲性問題,可以先中止訴訟,逐級將問題上報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審查。他把這個做法稱為“合憲性審查優(yōu)先移送機制”。
“現在大家都在討論對憲法的信仰。我認為,一是要把立法法等現有的制度規(guī)定用足用好,二是要調動老百姓的積極性,讓大家都參與進來,從憲法實施過程中嘗到甜頭,自然而然就能形成對憲法的信仰。”林來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