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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公務員考試
2022年濰坊昌邑市事業(yè)單位招聘118人簡章
http://wbuztre.cn       2022-04-29      來源:昌邑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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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有關招聘政策要求,經昌邑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
 
  (四)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前,其他應聘人員的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須在2022年5月16日前取得。
 
  國(境)外留學人員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報告后,可應聘有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要求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yè)資格的,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五)昌邑生源或是在昌邑服務的我省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20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和山東項目人員,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昌邑生源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xié)議(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應聘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
 
  (六)從昌邑市入伍或符合昌邑市接收安置條件(以昌邑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關材料為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必須符合以下三種情形中的一種:
 
  1.通過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入伍,退役后回原錄取高校完成學業(yè)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學業(yè)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滿現(xiàn)役或服役期間受到黨紀警告(含)、軍紀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再適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在2年內被各級機關或財政補助的事業(yè)單位錄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將《城鎮(zhèn)退役士兵自謀職業(yè)證》交回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并退回發(fā)給的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不再享受自謀職業(yè)優(yōu)惠政策。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下列情形不得應聘:昌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及控制總量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xiàn)役軍人;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現(xiàn)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友情提醒:因筆試時間不確定,請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安排報名,避免后期考試沖突。
 
  報名時間:2022年5月16日9:00—5月19日16:00
 
  查詢時間:2022年5月16日11:00—5月20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試鑒定專欄進行報名,如實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shù)碼照片(照片務必清晰)。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2年5月16日11:00 —5月20日11: 00
 
  招聘主管機關安排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并反饋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將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2年5月16日11:00 —5月20日16: 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昌邑市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內含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供參加面試時使用)。準考證打印時間請隨時關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下同)發(fā)布的相關信息。
 
  根據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fā)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不實行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后,在規(guī)定的繳費時間內攜帶有效期內證明材料到昌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昌邑市北海路218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xù)。審核確認無誤后,考生報名完成,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減免考務費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以上材料需同時提供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shù)(以實際繳費人數(shù)為準)達不到面試比例(詳見附件)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改報附件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對放寬開考比例有特殊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等信息詳見準考證。
 
  1.本次綜合類筆試只考一科,筆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由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筆試情況確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范圍。
 
  2.筆試成績和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發(fā)布。
 
  (五)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除報名時網上資格初審以外,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如發(fā)生現(xiàn)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現(xiàn)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發(fā)布。
 
  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
 
  1.筆試準考證2份,《昌邑市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1份(準考證打印時間內,應聘人員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3.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信網認證、學位網認證各一份。應屆畢業(yè)生可先用學校核發(fā)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代替。
 
  4.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需按管理權限由當?shù)亟M織或人社部門加蓋公章)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試成績公布后第三個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視為棄權。
 
  5.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以及戶籍等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需提供從昌邑市入伍、退役、昌邑市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證明、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就業(yè)報到證以及戶籍證明等材料。
 
  6.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應聘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報告。暫未取得認證報告的人員,采取“承諾+容缺”方式,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在考察時補交認證報告,未按時補交者不予聘用。
 
  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并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享受減免面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材料與減免筆試考務費的要求相同)辦理減免手續(xù)。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面試
 
  博物館考古和文化館表演崗位采取專業(yè)面試(或技能測試),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shù)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審查結束時間根據考務安排確定。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shù),確定該崗位面試成績的最低分數(shù)線,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同一崗位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忌嬖嚦煽兊陀?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范圍。
 
  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發(fā)布。
 
  (七)體檢考察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再次審核。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應聘人員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具體時間等有關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發(fā)布。
 
  (八)公示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招聘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兌現(xiàn)待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最低服務期限5年(含試用期)。
 
  三、疫情防控
 
  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
 
  此次招聘,成立昌邑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昌邑市人社局,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公開招聘期間,相關信息、通知均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發(fā)布,請參加招聘人員及時關注,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自負。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guī)定執(zhí)行,如發(fā)現(xiàn)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36-7211558。
 
 
  昌邑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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