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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務員考試
2021年淄博市市直機關遴選選調公務員21人公告
http://wbuztre.cn       2021-11-07      來源:淄博黨建
【字體: 】              
  2021年淄博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現將2021年淄博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選調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市直機關科級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職級層次的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選調職位為市直機關副科長職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報名范圍:
 
  我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及市垂直管理機關設在縣(區(qū))的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擔任鄉(xiāng)科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我市縣(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擔任鄉(xiāng)科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含機構改革轉隸到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中央機關設在淄博市的縣以下機關(單位)、省直部門設在縣(區(qū))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鄉(xiāng)科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一般應當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的職位外,報考其他職位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鄉(xiāng)鎮(zhèn)機關新錄用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最低年限為5年;通過定向招錄等方式,與招錄機關約定服務年限的,應當嚴格履行約定)。
 
  (5)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人員須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1月30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所在部門(單位)。
 
  (二)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我市各級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現任市委管理領導班子國有企業(yè)中層人員、市委管理黨政正職國有企業(yè)班子副職和中層正職;現任市國資委等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管理領導班子國有企業(yè)和縣(區(qū))委管理領導班子國有企業(yè)班子成員;現任縣(區(qū))委管理黨政正職國有企業(yè)黨政正職,以及在國有企業(yè)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七、八級職員崗位;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事業(yè)單位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年齡應當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1月30日,現任職務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所在部門(單位)。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部門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1年淄博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職位表》可通過“燈塔-淄博黨建”網站(http://www.zbdj.gov.cn/)“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 專欄查詢。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遴選選調機關聯系。
 
  (二)報名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申請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1年11月9日9:00至11月12日16:00。
 
  報名步驟如下:
 
  報名人員登錄“燈塔-淄博黨建”網站 (http://www.zbdj.gov.cn/)“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 專欄內的報名系統,按照《2021年淄博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報名系統及報名推薦表填寫說明》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像素160*210,大小10Kb-75 Kb)。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公開遴選職位中的選調生職位僅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報考。符合其他遴選職位報名資格條件的選調生,也可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報考人員填報完畢后,打印自動生成的《2021年淄博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 A4紙雙面打印)。《報名推薦表》的表項中未能涵蓋報考職位相應要求和報名條件的,應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秷竺扑]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任免機關(單位)黨委(黨組)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任免機關為縣<區(qū)>黨委的報縣<區(qū)>委組織部審核蓋章)。其中,縣級以下單位公務員(參公人員)、選調生報名的,需經所在縣(區(qū))黨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電子版(JPG格式,大小50Kb-800 Kb)上傳至報名系統,并點擊“提交報名信息”,進入資格初審階段。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報名推薦表》的,視為放棄報名。
 
  (三)資格初審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選調工作全過程。遴選選調機關根據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報名推薦表》,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一經遴選選調機關初審通過,報考人員不能更改報考職位。
 
  (四)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于2021年11月9日10:00至11月13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五)計劃核減及其他
 
  各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遴選選調計劃數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資格條件或要求特殊的職位,經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對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遴選選調職位計劃,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減。已報考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六)打印準考證和誠信承諾書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12月1日9:00至12月4日9:3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和《2021年淄博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A4紙,參加面試時使用)。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 科目與內容。筆試由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科目為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測試政治素質、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遴選選調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 -12: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嚴格履行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加強自身健康管理,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等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報名人員可于2021年12月中旬登錄“燈塔-淄博黨建”網站 (http://www.zbdj.gov.cn/)“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 專欄,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名人員可登錄“燈塔-淄博黨建”網站 (http://www.zbdj.gov.cn/)“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 專欄,查看面試公告和面試人選名單。面試人選在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報名人員中,根據遴選選調職位計劃,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與職位計劃的比例一般為3:1(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筆試人員均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職位,取消遴選選調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選調機關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原件(須與上傳至報名系統進行審核的一致)、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誠信承諾書》原件,以及遴選選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組織。面試由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
 
  各遴選選調機關可根據需要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職位表》。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應在面試前完成。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面試結束后,公開遴選選調職位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疾烊藬蹬c遴選選調職位計劃數量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面試人數形不成競爭的職位的考察人選,其考試綜合成績不得低于其他職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的最低考試綜合成績。
 
  各遴選選調機關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并據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疾炜梢圆扇€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應當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
 
  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有關情況。
 
  考生自愿放棄遴選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有關情況通報報考人員現任職單位,并將有關材料存入個人干部(人事)檔案。
 
  (二)體檢
 
  綜合考察情況,按遴選選調職位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遴選選調機關報經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從考察合格人員中按成績依次確定遞補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組織工作由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開遴選選調機關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集體討論確定擬遴選選調人員,分別在“燈塔-淄博黨建”網站和擬遴選選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擬遴選人員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報經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遴選機關對擬任職人員進行考核。適合崗位要求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不適合崗位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送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將擬任職人員名單等材料報淄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任手續(xù),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
 
  本次公開遴選選調職位及其資格條件,由遴選選調機關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淄博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33-3184072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1335533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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