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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7年山東公務員考試法律練習題(71)
http://wbuztre.cn       2017-01-05      來源:山東公務員考試網
【字體: 】              

  1.某市勞動部門發(fā)現(xiàn)某玩具廠使用一批不滿15周歲的學徒工。對此,勞動行政部門擬采取的下列哪一項措施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


  A.責令雇主改正,并處以罰款5萬元


  B.責令雇主解除勞動合同,遣返這批學徒工


  C.責令雇主承擔遣返費用,并給予經濟補償


  D.收繳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間的經營所得


  2.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附加刑的是(  )。


  A.罰金


  B.沒收財產


  C.驅逐出境


  D.剝奪政治權利


  3.西方法律格言說:“法律不強人所難”。關于這句格言含義的闡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凡是人能夠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對人所不知曉的事項,法律不得規(guī)定為義務


  C.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人對不能預見的事項,不承擔過錯責任


  D.天災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調整的事項


  4.張某騎摩托逆行,被交警李某攔下,李某口頭決定對張某處以200元的罰款,張某要求李出示書面處罰依據(jù)和罰款收據(jù),李說張是無理取鬧,這一處罰決定,下列哪個說法正確的?(  )


  A.無效


  B.違法


  C.可以取消


  D.決定不成立


  5.關于我國憲法,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不滿四十五周歲的公民不能被選為國家主席


  B.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各級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均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D.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

 

  下面是參考答案與解析。如果你認為題目或解析有誤,可點這里給我們糾錯。


  1.答案: D


  解析: 《勞動法》第9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泵鞔_列舉了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情況下,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作出的行政處罰(即“罰款”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而“收繳雇主非法用工期間的經營所得”不在此列,故正確答案是D


  2.答案: C


  解析:


  根據(jù)《刑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附加刑有三種: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缎谭ā返谌鍡l規(guī)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但這不屬于附加刑。故正確答案為C。


  本題相關知識點:


  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適用,又可以獨立適用。在附加適用時,可以同時適用兩個以上附加刑。在獨立適用時,主要是針對較輕的犯罪。


  3.答案: C


  解析: “法律不強人所難”是一句古老的法諺,它的意思是法律不強求不可能的事項或法律不強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履行的事項。這是期待可能性理論的核心所在。法律不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眾人,但法律不阻礙進步,故法律也不能以“小人”的標準去定分止爭。要求人們對不能預見的事項履行義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要求人們對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承擔責任也就是“強人所難”。所以法律規(guī)定,人對不能預見的事項,不承擔過錯責任,這正是“法律不強人所難”的體現(xiàn)。故答案為C。


  4.答案: D


  解析:


  根據(jù)《行政處罰法》第41條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及其執(zhí)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jù),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 本題中口頭處罰使得處罰決定不能成立。既然是不成立,即視為行為根本不存在,不產生對其合法性、有效性等方面的任何評價。故正確答案為D。


  5.答案: B


  解析:


  《憲法》第2條規(guī)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B項說法錯誤,故本題答案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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