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好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的關系,這些年來一直是從上到下都不斷強調的一個重要原則,從這次什邡事件來看,這個要求對有的地方來說是低要求,但對個別地方來說可能是個很高的要求。
7月3日下午,四川省什邡市市委書記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停止宏達鉬銅項目建設,什邡今后也不再建設這個項目(詳見本報7月4日報道)。至此,什邡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由此引發(fā)的很多問題卻值得深思。
連日來,因擔心正在上馬的鉬銅項目建設將對環(huán)境產(chǎn)生惡劣影響,當?shù)夭糠秩罕姷绞糙形?、市政府聚集,并逐步演變?yōu)槿后w性事件。據(jù)悉,作為“5·12”特大地震的極重災區(qū),當?shù)卣M該項目的初衷是為使老百姓住上好房子,更要過上好日子,但事與愿違,百姓并不領情。為什么政府的好心反倒辦了壞事呢?
什邡事件并非孤立的個案,近年來,此類事件比如廈門和大連的PX項目等引發(fā)的沖突已出現(xiàn)多次,但處理的過程及結果卻大相徑庭,和這次什邡事件處理過程不同的是,廈門和大連的事件最終都在比較溫和的氣氛中獲得了解決。今年初廣東烏坎因土地問題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最終之所以找到了官民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主要原因是當?shù)卣拿髦亲尣降玫搅舜迕竦睦硇曰貞_@些地方化解矛盾的智慧,為類似群體性事件的解決提供了多個可借鑒的樣本。什邡在處理群體事件過程中是不是汲取了前人積累的經(jīng)驗和智慧,隨著信息和細節(jié)的逐步披露(如果可能的話),人們會有一個比較公正的評判。
通過對此類事件的觀察比較,人們有理由相信,如果其它地方不從這次什邡事件中真正吸取教訓,類似事件還會不斷重演,其頻度和強度甚至可能會更大。那么,有哪些問題值得我們思考,以避免重蹈什邡事件的覆轍?
其一,在上馬類似的高污染項目時,應該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從根本上消除矛盾和怨氣滋生的土壤。針對這次什邡事件,什邡市委書記7月3日接受采訪時也承認了此前和民眾的溝通“不到位”,造成了部分群眾對鉬銅項目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磥?,該懂的道理大家都懂,也許最難改變的是行為習慣,更難改變的可能還有這個習慣背后封閉僵化的行政文化。試想,如果鉬銅項目在立項之初就能主動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讓當?shù)乩习傩粘浞种?,并在和政府之間的雙向信息互動中建立信任,那么即使有不同意見存在,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可能性肯定會小得多。
其二,事情一旦發(fā)生,決策者要放下身段、擺正姿態(tài),以平等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態(tài)度與群眾進行充分的溝通,主動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群眾在表達意見的過程中難免有過激和非理性的行為,如果個別人有打砸搶等行為,依法嚴懲就是,但作為處于強勢地位的政府一方,應該對民眾的訴求和愿望有基本的敬畏之心,以最大的誠心和智慧的策略來化解矛盾,而不是相反。
其三,事件的負面影響已經(jīng)產(chǎn)生,宣布停建只是個開始,如何善后才真正考驗當?shù)卣膱?zhí)政能力。無疑,經(jīng)過這一事件,什邡地方政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會受到影響,面對民眾和政府之間出現(xiàn)的裂痕,地方政府當如何作為?比較有效的辦法,恐怕是當?shù)刂髡賳T們能向老百姓詳解事件處理的決策過程,并積極回應輿論對具體問題的關注。
處理好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的關系,這些年來一直是從上到下都不斷強調的一個重要原則,從這次什邡事件來看,這個要求對有的地方來說是低要求,但對個別地方來說可能是個很高的要求。什邡事件再次提醒我們,不能正確處理好這個關系,不但良好的愿望得不到民眾的認可,更可怕的是其中蘊含的巨大社會風險。這值得很多地方認真思考。